品格教育體驗活動 實施辦法
一、目 的:讓兒童與青少年體認到品格的重要性,且針對「誠實、感恩、節制、井然有序、尊重 、專注、忍耐、純潔…」等德目,讓學生「從做中學習」,在進行體驗活動之後,從中分享、應用在個人的日常生活,幫助兒童與青少年擁有更美好的品格!
二、活動對象:國小高年級以上之學生(含國中、高中)
三、活動時間:與學校協商,利用半天(約3~4小時)或更長的時間。
四、活動地點:各校之活動中心、團輔室等可席地而坐之空礦場地。
五、活動方式: 學校由學校招募學員(因工作人員及道具之數量有限,目前上限為60名,分為6小隊),本會派1名講師及4名助教。
以全體或小組(每組10~12人)為單位,進行體驗、遊戲、過關、戲劇等方式,強調啟發、活潑與互動,並安排助教引導學員作心得分享及學習單寫作,以達學習之目的。
六、活動內容: 本繪針對「誠實、感恩、節制、井然有序、尊重、專注、忍耐、純潔…」等德目,供學校做選擇,並可根據學校之需求,融合其他生命教育或性別平等教育之主題或調整課程內容。
七、費用: 學校請酌予補助車馬費。
八、實施辦法: 1.由本會發公文至各縣市政府教育局,說明本會的活動內容。
2.各縣市教育局協助發公文給所屬各國民中小學、高中職。
3.學校收到公文後,依需要向本會提出申請。
4.開放社會大眾以網路或電話申請。
5.由學校輔導室或社區負責招募學生、準備場地。
6課程規劃與執行所需材料、小隊輔與工作人員由本會負責。
聯絡人:本會副秘書長 何建賜先生
聯絡電話:(02)23698110
